华中师大一附中光谷体育俱乐部对外招租公告
来源:华师一附中光谷分校 2016-03-03
华中师大一附中光谷体育俱乐部经湖北省体育局批准,于2006年6月9日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。为了进一步推动光谷地区群体活动的开展,充分发挥我校体育设施的社会效益,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管理人。
一、职业管理人的权利
(一)现有场馆及使用时间段
1、室外篮球场16个,室内篮球场两个。使用时间每天下午6:30。
2、标准足球场1个,另外可再建一个。使用时间每天下午6:30后。
3、室内游泳馆1个,暑假完全使用,平时先满足学生教学用,上课期间的每天下午5:30后可使用
4、网球场3个,平时先满足学生教学用,上课期间的每天下午5:30后可使用
5、羽毛球有六片场地,待开发。
(二)场馆中有一处小卖部可供经营
(三)可以举办各种体育培训班,但必须上报学校征得学校同意后方能举行。管理好学员,学员不能留宿学校,学员培训结束后必须迅速离开学校。
二、职业管理人的条件
1、身体健康,作风正派,家庭和谐。
2、为人正直,有奉献精神。
3、热爱体育和教育事业,有一定的经营和管理经验。
4、须先上交一定数量的风险抵押金。校外的50万;校内的15万。
三、职业管理人的职责
1、维护好场馆,做好清洁,维护并维修好体育器材和体育设施。
2、每年向学校上交场馆使用费70万。
3、向学校上报并管理好聘请的各类人员。
4、自行支付产生的水电费。
四、俱乐部与体育组的关系:互相配合,互相协调。体育设施必须先满足学生教学用,遇到特殊情况,提前协商。协商不了,由学工处协调。
五、请有意向者在3月20日前,把具体的承包管理方案交学工处205办公室,联系电话:027—87920679。
六、未尽事宜,协商解决。最终解释权在学校。
华中师大一附中
2016年2月6日